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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网页版2020年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 | 点击数:16226

华体网页版是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2020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7名教学人员,现将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情操,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品行优良,为人师表,愿为学校发展和教学研究做贡献。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完全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6.本科毕业生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岗位列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08:00至6月23日18: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程序

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学校网站(http://www.finlawtech.com)公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在学校网站(http://www.finlawtech.com)下载填写《华体网页版2020年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word版)、《华体网页版2020年人员公开招聘信息汇总表》(Excel版)报名,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后以“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层次+学位+所学专业”命名,投递至邮箱:gssnkzdzyxx@163.com(报名截至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填写、投递报名表或未按要求格式命名文件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初审结果会在48小时内电话和邮箱告知,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看邮件信息。如告知时限内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28日8:00-18: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华体网页版(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81号)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硕士学历应聘者提交学习成绩单并要有所在院系公章)。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报考202006岗位的人员须会计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10张。

6.填写完整的、与提交的电子版内容相同的、贴纸质证件照片的《华体网页版2020年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纸质报名表必须为A4纸且打印在1张)。

7.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名称(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和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系学位主管部门盖章。

(四)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应届生无法提供所在院系证明,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学校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予发放准考证。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现场持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到综合楼四楼招生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应聘报名人数和录用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确定,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11:00在我校进行(具体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20年7月1日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者当面签字确定。面试成绩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2020年7月3日8:00-18: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以一次为限,结论以复检为准。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失信核查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对报考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学校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采取加面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http://www.finlawtech.com)公布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备案和聘用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在此过程中临时退出的失信人员上报至失信曝光平台。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全程受甘肃省教育厅纪检部门和我校纪检部门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3.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最终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未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6.根据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做限制性要求,但须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准备。

1.在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三个流程均要持个人身份证、打印好的24小时内纸质版健康出行码进入学校。获取健康出行码具体操作:打开微信→搜索→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注→点击左下角“出行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进入申领注册页面→按步骤操作获取。健康出行码有效期为24小时,故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相应时段申领并打印携带。如因健康码未申领或过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当日考生须佩戴口罩进入校园,一律从学校东门进入,考生间须保持一定间隔,自觉接受测温检查进入。车辆、陪同人员均不得进入校园;车辆、陪同人员不得在学校区域滞留,请自觉按安保人员指引迅速撤离学校区域。

3.进入校园后经测温后有序进入学校综合楼,不得在校园逗留。

4.除考试必备物品外,尽量不携带多余物品进入学校。

5.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证件不全者、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综合楼。

 

联 系 人:康老师  宁老师

咨询电话:0931-7847317  0931-4549618

监督电话:0931-7847309  0931-7847308     

 

(1)华体网页版2020年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

(2)华体网页版2020年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华体网页版2020年人员公开招聘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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